一、定义:小企业法人账户透支业务,是指建设银行同意小企业客户在约定的账户、额度和期限内进行透支以满足临时性融资便利的授信业务。
二、业务对象和条件
1、本办法所称小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,符合《中国建设银行对公客户规模确定办法》所列小型企业标准的客户。
2、 申请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小企业,应为符合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管理规定的生产经营正常、财务管理规范、信誉良好、信用等级达到aa级及以上的小企业客户。
三、透支账户
透支账户由客户与建设银行共同约定,并在透支业务合同中明确。透支账户应为客户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,不得使用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作为透支账户。
四、额度
小企业法人账户透支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五、期限
透支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一年(含)。aaa级客户透支账户持续透支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(自然日,下同), aa级客户透支账户持续透支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。
六、收费标准
透支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半年期贷款利率基础上,结合市场竞争需要和客户综合贡献度情况,根据建设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的有关规定确定。
七、抵押担保
小企业客户申请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时应提供有效的担保。担保方式分为特定物的抵(质)押担保和保证。 |